食指中间的伤口里,血珠大颗大颗的往外溢,猩红刺目。
“我去拿药。”时荞无奈。
对别人狠对自己狠这句话还真衬他,原来那道伤才好几天,这又来一遍。
说他不怕疼吧,看那一脸委屈巴巴的样儿。
说他怕疼吧,拿刀把自己划得血肉模糊,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。
时荞从楼上下来的很快,一点一点,仔细认真的给他清理伤口,上药包扎。
“荞荞,有你真好。”
冷不丁的,头顶响起封桀一句话。
一天恨不得说八百遍。
时荞都免疫了,面无表情的给他包扎好伤口后,捡回盒子,收起来放到自己身边:“你就别动它了。”
上次是他不不防。
这次他是心不在焉。
也幸好抽回的快,要不然骨头都得被金丝搅断。
封桀看着层层纱布缠绕的手指,垂头丧气的,闷着声:“荞荞,我是不是很没用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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