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封桀面前,时荞整个都鲜活起来了,秦清淮指尖收拢握成拳头,压下眼底心中所有不甘和苦涩,无声无息的转身离开。
他几次都想杀了封桀,可最后都救了他。
他以前很多次想问时荞,封桀到底哪里比自己好。
可现在,他不用问,也明白了。
他终于明白,自己输在了哪儿。
他输在了小心翼翼,输在了害怕听到她的拒绝,输在了自己可以把世界都捧手送她,却没有封桀那下厚无耻的脸皮,那让时荞无奈却好像又在享受那种乐趣。
她是个小姑娘,她需要爱,需要灵动鲜活的爱,而非像自己这般死气沉沉的。
封桀就是她的调和剂,她的例外。
所以,秦清淮明白,从封桀出现那一刻自己就输了,输的很彻底。
可是没有关系,他想让她快乐,只要她快乐。
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玻璃墙内,封桀眼底飞快划过一抹利光,再垂眸,万种柔情齐聚上挑的眼稍,眉边那一点儿红痣妖冶的像是血滴。
他用毛毯把时荞裹着搂进怀里,在她眉心落下冰凉一吻:“荞荞,夜深了,回去睡觉吧。”
音色低沉,磁性惑人,像大提琴的乐声在胸腔里共振,时荞又想起前不久那个夜里,暗搓搓踢了他的腿一脚,扯回毛毯裹着自己转身要离开天台。
“荞荞,你干嘛去?”封桀在后边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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