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崩溃状态下的程予今用尽力气,嘶吼着指控:“他们电击我!放狗追我!”
为首的警察眉头紧锁,他示意同事记录,先对程予今说道:“女士,你先冷静一下。”
然后又转向休闲服男人:“你说她是自己闯入的,有证据吗?比如监控?”
休闲服男人摊手,一脸无奈:“警官,训练区涉及工作犬安全,按规定不安装监控,怕泄露训练细节。但我们有员工可以作证。”
警官又看向程予今:“女士,你说他们电击你,用的是什么工具?有什么伤痕吗?”
稍微平复下来的程予今抖着声音说道:“是电击器!那种一下就能让人瘫掉的!”
“电击器属于警用器械,民间持有是违法的。”警官语气严肃起来,转向休闲服男人,“这你要解释清楚。”
男人面不改色:“绝无此事!我们的安保人员配备的是合规的强光手电和辣椒水,用于驱散野生动物,从未使用过电击器。这位女士当时情绪非常激动,可能是摔倒后的错觉。”
为首的警官陷入了沉默。他经验丰富,从程予今崩溃的状态和度假村方过于完美的解释中,能嗅到异常。但他面对的是:一方是情绪激动、无法提供任何物证的受害者;另一方是准备充分、口径一致、且背景深厚的企业。并且案件性质模糊,在没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情况下,此事只能被定义为纠纷或意外,而非严重的刑事案件。警方的首要任务是调解和维持秩序,而非立即采取强制措施。所以,在这种情况下,警察很难有所作为。
他最终只能按照程序说:“女士,你的指控很严重,但需要证据支持。我们会立案调查,但调查需要时间。现在,请你先冷静,配合我们回所里做完笔录。”
警车上,程予今蜷缩在后座,仍然在不断发抖。她的衣服上沾满了污渍和难闻的气味。
旁边那位年轻的警察看不下去,默默递给她一颗薄荷糖。
程予今麻木地接过,用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句谢谢。
年轻警察又问道:“要不要喝点水?我去给你买一瓶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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