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条法司】负责草拟国家司法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【国安司】负责国家安全。
【公安司】负责公共安全。
【刑狱司】负责国家各地大牢监狱的管理。
【天牢司】负责国家秘密监狱的管理。
【消防司】原名司耀署、司煊署、防隅司、火宪司、安民巡检司、太平司、御灾司,负责防火救灾抢险。
【城管司】负责统领管理各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司。
【关禁司】负责海关的进出口的检察、管理、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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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部,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、考核、升降、调动等事务。
【部务司】负责吏部事务的管理。
【条法司】负责草拟吏部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【选司】负责考核官员吏使役的擢迁谪黜,掌考职官之品级与其选补升调之事,以及月选之政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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