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验封司】掌职官员之封爵、议恤、褒赠、土官世职及任用吏员等事。
【稽勋司】掌职官之勋级、名籍、守制、终养等事。
【考功司】主要执掌官的处分及议叙,即官员的绩效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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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部,总管民间事务,负责官办社会救济、体育化和慈善等事业,发展社会、维护法制、移风易俗、培育道德等等。
【部务司】负责民部事务的管理。
【条法司】负责制定民部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【民政司】主管地方人民政权建设,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,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、名称和治所的厘定、图志的收集编印,疆界的测量勘查,水陆地图的审查,户籍、国籍的管理等。
【社会司】主管社会福利,游民改造,社团和宗教团体的登记,公葬公墓,人民褒扬奖励,移民,社会救济等。
【地政司】主管农村土地改革,土地的清丈、登记和颁发土地证,城市房地产政策,城市营建的计划考核,公共房地产的保护,其他地政事项。
【厚生司】负责社会的孤儿遗老、残疾疯臆的照料看护。
【户籍司】负责国民户籍、身份、婚姻、房产等社会关系的管理。
【救济司】负责灾民的救济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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