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 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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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谈判结束,下面就要对冗长的合同进行讨论磋商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范本是日,没关系,麦小余精通日。不过,涉及到的法律条,他是外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扬林非好心提出,自己可以找来飞扬出版社法务部门经理,帮忙审核合同条款,麦小余婉言拒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伍,有认识的律师没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出版合同方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涉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日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电话,半小时后,伍国栋带着陆睿恒赶到希尔顿酒店。

        陆睿恒年近三十,白白净净质彬彬,身着正装,金丝眼镜后面是精明世故的眼神,其还夹杂着几分尚未褪净的书卷气息。

        见面后没废话,合同通过伍国栋之手,交到陆睿恒手上,逐条审阅。

        陆睿恒法律专业出身,大学毕业后留学日本攻读法学研究生,毕业后回国当律师,主要代理华夏企业与日本企业贸易合同方面的法律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麦小余看来差不多的合同条款,陆睿恒抠出了诸多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引经据典,华夏、日本两国法律张嘴就来,驳的村哑口无言,不得不联系国内求援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这东西,从没完全公平一说。庞然大物对个人,霸王条款更是司空见惯。店大压客,客大压店,古今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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